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房地产行业企

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将于年1月1日零点至年1月1日8点,按照既定规则对系统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用分值进行统一重置。重置期间,系统暂停使用。

请各房地产行业企业及时在系统做好更新信用档案信息、提交加分申请、完善加入协会情况、提交业主满意度测评等相关工作。

年1月4日至年1月10日,系统开通信用分值询异功能。各房地产行业企业对信用分值有异议的,请及时提交异议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请各区住建部门,市、区房地产业协会指导企业做好重置、询异工作。如有问题,请收集汇总后向市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反映。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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