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请于本月内申报。即日起,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市信用办联合开展~年度武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启动。
据悉,本次活动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我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相关要求,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结合“武汉以我为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
武汉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公布条件的企业,含中央在汉、外省在汉企业、境外或国外在汉企业及其法人分支机构,均可自愿申报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活动。
申请公布守合同重信用状况良好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在本市生产经营满3个会计年度;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基本信息对外进行公布;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信用中国”“信用湖北”和“信用中国(湖北武汉)”网站无正在公示的行*处罚信息和信用黑名单信息。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为: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明示的企业标准,品牌商誉度高。信用管理体系健全。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等。
此外,还要求合同签约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良好。整体信誉较好,在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中列为信用风险低的企业。
本次公布活动自今年5月起至8月完成。5月内为申报与初审阶段。企业依据申报条件,如实填写《武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连同申报资料一起加盖公章送住所地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申报。8月将公布结果。
据介绍,各区将严格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年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企业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消费投诉量较大、相关抽查抽检监测问题较多等企业,不得纳入此次公布活动范围。(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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