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勘察设计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勘察设计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厅开发建设了甘肃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做好公共服务管理,保证平台稳定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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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台功能

平台是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的数据资源中心,集成勘察设计企业库、从业人员库、项目信息库、信用记录库,工作门户以及公共服务门户等模块,供各地、各单位免费使用,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1、勘察设计企业库。归集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信息、变更记录及相关附件材料等信息。2、从业人员库。归集人员基本信息、注册执业情况、专业学历、职称资格等信息。3、项目信息库。归集勘察设计项目基本情况、招投标、参与人员、施工图审查等信息。4、信用记录库。采集、汇总省内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发布的信用记录、表彰奖励等信息。5、工作门户。向省、市州、县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文件办理、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意见建议征集等服务。6、公共服务门户。发布勘察设计行业相关通知公告、行业动态、法律法规等。提供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注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业绩等信息,以及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查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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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台用户

平台用户包含省、市(州)、县(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勘察、设计相关单位等。(一)用户职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平台应用和信息共享交换工作。负责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相关数据。市(州)、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平台在本地区的推广应用,审核属地相关单位及人员、项目的入库信息、监管信息的共享交换等工作,对入库信息负审核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辖区内信用信息的收集、认定和发布工作。????各相关单位负责准确填报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及项目信息并及时更新,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主体责任,所填报的信息是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二)帐号获取方式????市(州)、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员帐号由上级主管部门创建和分配,监管人员帐号由本级管理员分配。????勘察设计相关单位帐号采用甘肃省*务服务网法人帐号,从业人员通过手机授权所在单位进行个人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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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时间

自年3月18日起,平台上线运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各勘察设计单位可通过省住建厅门户网站-业务系统-“甘肃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栏目登录,根据平台操作手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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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平台应用。启用平台是推进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培训,确保平台应用和信息交换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认真做好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各相关单位填报的信息将作为项目投标、行*审批、图纸报审、评先创优、监督检查、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组织并督促辖区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填报、更新信息,并及时进行审核。(三)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负责,不断提高数据完整性、可用性和时效性。数据提供方要加强数据采集、整合、录入、提供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合理授权账号的使用范围,防范数据泄露和被非法获取。数据使用方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数据使用范围,防范泄露、滥用、篡改信息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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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协调本地区平台应用、信息共享以及帐号分配和管理等工作。请于年3月25日前将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样表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我厅将及时向工作联系人提供帐号信息。(二)平台上线各项具体事宜及使用意见建议可联系我厅勘察设计监管处,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进行咨询。(三)根据工作需要和使用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不定期对平台功能、操作流程等进行迭代升级,不再另行发文,以平台功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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