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有治好的吗 http://baidianfeng.39.net/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于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市场监管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胡锦光认为,这一新型监管机制具有以下优势:从无差别监管向差异化监管转变“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双随机”就是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抽查的具体方法是,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将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之一就是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同时,监管部门需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展随机抽查。这一做法可以有效防范监管部门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杜绝权力滥用,预防监管人员利用执法寻租。以随机方法确定监管对象和监管频次,与以往基本上依靠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社会舆论、事故、日常性检查、监管人员的直觉等方法确定监管对象和监管频次相比较,应该说是一项非常大的改革和进步。但这一方法因是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监管对象,在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和监管频次上也存在着一定的无差别性、盲目性。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则是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对企业实施自动分类,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在信用风险分类的基础上,监管部门能够按照企业信用风险高低,主动确定监管对象和监管频次。《意见》要求,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