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财*局关于征集年西安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西市监发〔〕92号)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就专利技术转移运用促进*策后补助项目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专利技术转移运用促进项目
1.申报主体: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国防*工单位、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2.申报条件:在西安市辖区具有较为突出的研发优势、技术优势或技术转移转化优势,通过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实现专利技术就地转移转化。支持高校院所(含国有企业、国防*工单位)等专利“开放许可”。(纳入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高校院所不在申报之列)
3.*策补助标准:
①对专利技术就地转移转化成效突出的高校院所(含国有企业、国防*工单位),给予 30万元一次性补助;
②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吸纳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国防*工单位专利技术,按照专利技术交易总额的10%(专利来源为西安市属地的按照15%),给予 50万元补助;
③按照撮合专利技术转化,给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件专利元补助;
④对转移转化解密国防专利技术的科创企业和服务机构,给予每件专利再增加元补助;
⑤对专利技术转移成效显著的科创企业、服务机构,再分别给予 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同一单位补助资金总额企业不超过万元、服务机构不超过80万元。
4.*策补助期限:年6月1日至年4月30日。
5.申报材料:按照申请表要求报送,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审核推荐、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1.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可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