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信用卡中心多次被投诉违规催收和违反信

近日,我们注意到很多浦发银行信用卡用户投诉其违规催收和违反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这个信息,我们查阅了21CN聚投诉上的数据发现最新的投诉数据仍然和违规催收相关,根据年7月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次主席会议通过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第六十八条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而刘女士8月30日在21CN聚投诉上投诉:浦发银行信用卡已经用了很久,一直没逾期的,今年实在是资金出现困难,上次跟克服协商了后我主动还了四千多,现在还差一万九千多,但是你们家催收,联系我让我今天一定还上,拒绝和我协商,我已经表明还款诚意,在下个月十五号再还几千进去,我想你们家要的是钱。我从来没有提过什么手续费什么费太高,我都是积极协商,有钱马上就还进去,不知道你们家什么意思。

卞显示在8月30日投诉浦发银行:年10月开始用浦发万用金,直到19年7月结清,中间有几次资金周转紧张导致逾期,逾期的时间都不长,导致银行收取高额的违约金,前前后后算下来,本金借了60.利息加违约金一共还了两万多接近3万的样子,这都跟网上的高利贷一样了,现在我希望可以把3月份之前收我的违约金多块钱退给我。

郑女士投诉浦发银行:浦发银行信用卡催收太没人性,一直影响家庭的和睦,甚者影响到了家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抑郁症,一直有沟通,但是对我这边和我家人那边一直说的不一样,完全没有诚信。

作为一个银行理应坚持合规合法的运营,但是其信用卡中心出现的问题是不容小视的,因为这关系到的不仅仅是一个银行的基本道德和德行,更关系到一个银行对于用户的一个社会责任,而浦发银行应该主动和信用卡持卡人联系商议协商还款的事情,而不是利用违规的手段和不与协商的态度威胁恐吓的方式来逼迫用户,说句三岁小孩都懂的道理就是,眼前面对出现资金问题的浦发银行信用卡用户,就是你们把债务人逼上“绝路”,问题是他们得有能力去还全款,因为浦发银行的工作人员行为,导致大量用户对于浦发银行失去原本的信任,因为他们更怕那一天自己的资金遇到困难和现在的债务人的境遇是一样的被威胁恐吓,甚至搞的债务人一点尊严和人权都没有。

笔者认为,浦发银行应该打开协商还款渠道,而不是给于持卡人一个还不起的协商方案,这不就是变相的威胁其信用卡用户吗?

另外,不断的有人反映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在协商的过程出现工作人员辱骂侮辱持卡人等行为,希望浦发银行尽快调查纠正,我们以监督权的权利要求浦发银行就工作人员涉嫌骚扰与债务无关的人员和第三方威胁恐吓持卡人等违法行为作出相关的司法解释,并且点名浦发银行要求其尽快纠正违法行为,回归合理合法的催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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