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列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法,而是间接法。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间接法计算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所谓间接法即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净利润经过增减变动调整为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间接法的编制原理即以企业报告期内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净利润为起点,经过对有关项目的调整,转换为按照收付实现制计算出的经营活动发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中间的调整项目包括4类
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计算净利润时扣除了,现在要加回来。
实际没有收到的现金收益,计算净利润时加上了,现在要减回来。
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原来加的,现在减去,原来减的,现在加回来。
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分析加减。
具体调整事项:
净利润数据可以直接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获取。接下来,加减调整,详细说明。
资产减值准备,比如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上虽然计提了,但是没有实际现金流出。需要注意的是,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部分,才影响净利润,需要加回来。
信用减值损失,即企业对应收款项,比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并没有实际现金流出企业,需要加回来。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即相关资产计提的折旧,账务处理上,借方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将影响净利润,原来扣除了,现在需要加回来,但是注意不影响损益的部分,比如资本化的折旧,计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的折旧不影响损益,无需调整。
无形资产摊销,同折旧费用一样,需要分析是否影响了损益,资本化的无需调整。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实际没有支付现金,加回来。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属于投资活动,不属于经营活动损益,损失账务处理上体现为“营业外支出”需要加回来,收益账务上体现为“营业外收入”需要减出去。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账务上是计入到“资产处置损益”影响净利润,但是属于投资活动,损失加回来,收益减出去。
净敞口套期损失(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或收益是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的损益金额,属于投资活动,损失加回来,收益减出去。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属于投资活动,反方向调整。
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仅调整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产生的财务费用,比如借款利息费用,属于筹资活动的支出,需要加回来;经营活动产生比如现金折扣、票据贴现利息等无需调整。
投资损失(收益),属于投资活动,反方向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少,对应的所得税费用增加,净利润减少,递延本期不缴纳税款,没有现金流出需要加回来,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则相反处理。注意只调整对应科目为“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对应科目为所有者权益类的科目的,不影响净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对应所得税费用增加,计算净利润时,减出去了,但是并没有实际现金流出,计算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来。
存货的减少,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期末余额减去期初余额后时负数,即存货减少,存货减少意味着企业出售了,出售就要结转成本(借:主营业成本贷:库存商品),而减少的这部分存货对应的成本并非本年采购,并没有现金流出,所以需要加回来。同理,如果时存货增加,则需要减出去。
注意因在建工程领用的存货的减少(计入在建工程),属于投资活动,不属于经营性活动,不应计算在内。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即应收项目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可以理解为钱收回来了,计算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来;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则相反。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即应付项目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可以理解为钱没付出去,计算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则相反。
注意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属于筹资活动产生,其增减变动,无需调整。
以上调整事项,可以整理为两大类,一是调整项目涉及利润表项目的,使得利润增加,没有实际现金流入的项目,调减;使得利润减少,没有实际现金流出的项目,调增。二是调整项目涉及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资产增加调减,资产减少调增;负债增加调增,负债减少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