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全流程网办,操作

为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于年1月公布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并于年5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执行后,相关失信信息进行信用修复,操作流程如下:步骤一:查询企业信用档案在信用中国网站右上角搜索框搜索需要修复的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步骤二:打开企业信用档案确定需要修复的失信记录点击搜索出来的企业名称打开企业档案,找到需要修复的行*处罚记录,查看在线申请修复按钮。在线申请修复按钮为红色,表示已达到*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可以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在线申请修复按钮为灰色,表示未达到*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不予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注意:行*处罚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处罚最短公示期一年。)步骤三:准备信用修复材料材料一:公司法人提交修复材料,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公司法人提交修复材料,则需要出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材料二: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或者其他准予信用修复的证明材料等。其他行*处罚由处罚机关出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行*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材料三:《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修复材料模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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