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多举措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

今年以来,宜春市自然资源局为配合市委市*府创建“信用宜春”体系建设,多举措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

提高*治站位,建立健全制度。该局根据市委市*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明确本部门社会信用工作要点,按要求落实好信用信息“双公示”,探索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信用承诺制度、事情信用承诺制等各项机制。

强化本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与市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配合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部门分项工程建设,初步实现了从省厅到市局、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到市自然资源局的信用信息化、机制化、规范化的交换共享。

推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该局在自然资源市场准入行*事项审批中,通过自然资源审批相关业务系统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信息。

加强征地诚信建设。该局在历年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征地领域诚信整治,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征地诚信制度,增加征地诚信度。

加强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对守信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贯彻国家、省、市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梳理联合奖惩范围和对象清单,相应明确行*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措施清单,重点实施惩戒力度大、监管效果好的奖惩措施。今年以来市本级层面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1宗,对违法用地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处罚。

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宜春市局根据省厅拟制定的信用便企相关制度,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积极推进“信易+审批”“信易+登记”“信易+监管”等信用惠民措施,年至今共受理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件,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多起;探索“信易+”产品并公开推广,为守信主体在行*审批和服务事项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提升公众在信用建设中的获得感,建立健全守信正向激励机制,推动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社会治理。

推进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服务。该局根据《江西省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积极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等事项的容缺受理,在接到项目建设单位用地预审申请后,主动与企业进行对接,对该单位提供的材料要件进行审查,并按照“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申请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同时推行容缺受理,根据建设单位承诺,在一定时限内补齐所有欠缺材料,先予容缺受理进行内部审查,按照正常审批流程办理,让企业办事实现“少跑路”。今年以来,为支持项目落地落实,高安市八景煤业分散式风电项目按照“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深入贯彻落实《*府信息公开条例》。该局依托市*府信息公开平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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