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助力优化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围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归集共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制度举措,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诚信市场环境。

一、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推进智慧监管

(一)做好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通辽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站在促发展、保安全、稳大局的高度,提高*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化落实。

1、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机构改革后,梳理制定《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调整增加抽查事项,确保全面覆盖监管事项,依托内蒙古自治区级抽查平台,统筹各业务条线,建立并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出台《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抽查的机制、原则、流程、方式,以及抽查结果公示等方面要求,进一步规范抽查行为。通过不断完善基础性工作,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制度性保障。

2、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一是统筹协调,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年以来,按照综合检查、风险分类原则,科学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统筹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个,其中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3个,年度抽查计划既保证抽查事项的全覆盖,又减少了抽查频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二是提高效率,确保抽查任务及时完成。加强“市、旗(县)、所”三级联动,抽查任务实施前,由相关业务科室制定抽查方案,针对抽查事项制作抽查工作指引,明确检查期限,一并下发执行,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检查效率和质量。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户,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局下发的工作任务,有效维护了疫情期间通辽市市场秩序的稳定。

(二)强化统筹协调,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通辽市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1、建立工作机制。市*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建立由分管专项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20余个市直行*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制定《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清单》,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专项职能和上级部门的抽查事项要求,制定抽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

3、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年初统筹制定全市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年以来,全市本级共有34个成员单位建立完善了“一单两库”,在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子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市执法人员名录库共执法人员名;共对户市场主体实施了双随机抽查,年以来,抽查事项共使用开展条;共开展次联合双随机抽查,对户对象进行了抽查检查,有效避免了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真正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限度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4、建立涉及民生重点检查项目库。制发了《关于建立市级重点监管领域检查项目及“一单两库”的通知》。确定了全市“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领域检查项目: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拖欠农民工工资、学校教育、宾馆旅店、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燃气、粮食收购、道路运输、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成品油、旅行社、消防、矿产资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出口商品生产企业、金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态环境监督、涉税违法等,抽查事项清单涵盖20多项民生内容。

5、及时公示结果和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全市各部门及时将条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和通辽市*府网站及“信用通辽”平台归集,实现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使用。

二、强化涉企信息归集,推进信息资源共享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通辽市委、市*府关于信息归集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府“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领导小组,制发了《通辽市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通市信息归集办字1号),组织各有关部门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公示部门行*许可、行*处罚、抽查结果、信用承诺等信息。另一方面,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将行*许可、行*处罚“双公示”作为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信用通辽”等平台公示。同时,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法治保障,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应用提档升级,积极畅通信息归集渠道,为信用监管做好数据支撑。截止目前,全市协同监管平台共录入涉企信息:行*许可条,行*处罚条,司法协助条,日常监管条,严重欠薪失信行为人5条。通辽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完善本系本单位“双公示”信息录入机制,要求各局、责任科室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各项信息,确保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据统计,年以来,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公示行*处罚条,行*许可条,积极推动我市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府监管的社会共治局面。

(二)以年报为抓手,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大力宣传发动和引导规范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蒙古)进行年报公示,及时、真实向公众披露财务、经营信息。近年来,我市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在全自治区名列前茅,年、年度年报公示率分别为98.82%、95.5%,连续两年位居全自治区 名。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知晓、关心、支持、督促市场主体进行年报。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层层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部门协调,结合年报新增社保、统计、外汇、商务“多报合一”事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企业依法年报。四是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商会、协会及中介机构的作用,共同督促各类企业及时准确通过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年报。五是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在市局、旗县市区局、基层所、*府行*大厅设立年报服务窗口、设立年报服务车,携带电脑笔记本和无线网卡,在9个旗县市区的经济开发区、企业聚集区、孵化区等户外设点,主动服务企业年报。五是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依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存活质量和年报基数。

三、加强信用约束,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一)落实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对未及时进行年报或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未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市场监管业务信息系统中进行业务限制,要求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对在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户;共有户农民合作社被列入异常名录。对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等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及时通报“黑名单”企业,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形成有效震慑。

(二)落实跨部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通过数据交换,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进行公示,供社会公众、相关部门或机构在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查询,并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在企业登记环节对人民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实施任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监事、经理。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要求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的要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

(三)联合惩戒工作流程更加优化。近年来,我局按照市场监管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用修复管理工作。年以来,全市共有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户企业移出异常名录;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户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聚焦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市场监管领域,针对市场秩序中固疾顽症,出重拳、下猛药严格执法,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着力解决群众痛点、治理难点,真正让市场监管长出牙齿,实现“利剑高悬”保护民生,促使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

(四)通辽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履职尽责,结合工作实际,在办理企业登记、资质许可、监督检查、评先评优等业务时,依托“信用通辽”对认定的红黑名单实施联合奖惩,全面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四、分类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构建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 、高效、智慧监管。

(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要求,明确信用分类的标准,按照正常、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类企业信用等级,依托大数据归集自动评分,将企业信用风险分为A、B、C、D四级。对高风险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对人民群众、相关部门反映多、风险大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按照分类分级、信用风险分级、结果运用、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信息反馈等六个环节,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征,将企业分为重点类企业和一般类企业。对重点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对信用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类企业,实施加严监管。对一般类企业,根据信用风险评分情况,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并实施动态调整。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突出数据支撑,从企业信息、市场监管、纳税等级、劳动用工、仲裁诉讼、舆情关联、信用评价、质量发展等8个维度,建立适用于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用风险分级评估指标体系。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各行*执法部门将把信用风险分级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A级企业无事不扰、有因必查,对B级企业降低频次、常规监管,对C级企业重点检查、重点监管,对D级企业严格检查、严格监管,引导监管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三)对重点领域实行分类监管。对食品生产单位、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根据食品生产、销售的信用风险情况进行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的 性。通过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邀请人大代表、*协委员现场全程监督,检查结果实时公开,积极发动市民参与和互动,有效推进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推行特种设备智慧管理模式,有效解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超期未检、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手段单一、应急处置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实现特种设备全周期监管数据化、标准化、智能化。

五、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实行柔性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四新”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从稳民生、促经济出发,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服务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包容审慎式”监管。

(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将行*处罚向信用约束转移,将信用约束重心从侧重列异、列“黑”,向侧重事前防范引导、树立诚信意识与信用约束相结合转移。同时,结合日常监管中掌握的各类风险事件特征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构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模型,及早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风险,实现从重事后处罚和惩戒向重事前信用风险防范转变,有效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二)推进“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出台助企纾困*策措施,将“沙盒”监管应用于信用监管。即依托市场准入、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以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作为标准划入“沙盒”的范围,对“沙盒”内的企业,采取支持企业探索新型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全程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动态免打扰监管,在风险可控的范围之内实行自身容错纠错机制,以促进新产业新业态规范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企业的发展预留足够空间,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三)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为进一步助企纾困,转变执法理念,彰显柔性执法温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初次违法不予行*处罚的通告》,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首次未年报市场主体予以告诫,并指导帮助其进行信号用修复,不予处罚。既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也监督市场主体行为,展现了监管的严肃性与包容性,让市场主体能够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柔性执法的“尺度”与“温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持续、健康的动力和活力。截至目前,通辽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对户首未年报市场主体实行“首违不罚”。

下一步,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将在通辽市市委、市*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想百姓之所想,解企业之所急,寓管理于服务,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为通辽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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