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的不良信息记录,要多久才能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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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时说的“征信”,其实指的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是我们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因为出现信贷逾期或其它负面行为导致“不良信息”,又该怎么办,要多久或者怎么才能消除呢?

一、什么是不良信息:影响你信用评价的负面信息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征信业管理条例》作为法规性文件,对不良信息的定义较为严谨,但同时也不太容易看懂。其实简单一点讲,不良信息就是指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信贷违约、欠税、法院和行*处罚等影响你信用评价的负面信息。

不良信息的具体范围是可以变动调整的,伴随技术进度、信贷业务需求等,一些新的内容可能会成为“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从而显示在你的个人信用报告上面。

二、不良信息要多久才能消除:5年

征信系统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因此惩罚并不是目的,只有适度才能真正发挥督促警醒的作用,所以不良信息是不会伴随终身的。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对不良信息的保存期做了明确规定: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也就是,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后,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超过5年必须予以删除。《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如果“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征信机构将会接受相应处罚:

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良信息保存期内:使用“本人声明”

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是有一个“本人声明”栏目的。一般情况下,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都是银行等各类机构报送的,但是“本人声明”让你也有机会发声,对个人信用报告中的相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

这样做的法律依据,就是《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的规定, 是有法可依的。

因此,如果你对于自己的“不良信息”记录“有话说”,可以向当地征信(分)中心提交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目前规定,每一笔信贷记录只能发表一条“本人声明”,内容要真实、客观,不能有违法内容,不可侮辱、辱骂、威胁他人或相关机构,长度不超过字。只要申请材料完整、内容合规,你的声明就可以展示在你的信用报告中了,从而有可能减轻不良信息对你信用评价的负面影响。

部分参考资料:

《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微:《如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添加“本人声明”?》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微:《不良信息哪里找?》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微:《信用报告:“逾期”怎么记?》

搜狐网-工行北京:《什么是征信“不良信息”,它会跟着你一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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