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失信被执行人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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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法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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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没房、没车、没存款,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况。通过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养老保险金等存款用于清偿赔偿债务,对破解执行难问题,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跟着小编去了解更多内容吧!

1、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

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执他字第14号)

只要是单位的正式职工,都有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可以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执他字第22号)

3、行*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时,可执行其财*资金

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行*性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只能用该行*单位财*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

为了保证行*单位正常的履行职能,不得对行*单位的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执行措施。

行*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均属国家财*性资金,其用途国家有严格规定,不能用来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能否强制执行金昌市东区管委会有关财产的请示的复函》(〔〕执他字第10号)

《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队、武警部队、*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8号)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其中,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移交、撤销、脱钩的企业的案件时,认定开办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得对开办单位的国库款、*费、财*经费账户、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保全和执行措施。”

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开办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生效判决时,只能用开办单位财*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如果开办单位没有财*资金以外自有资金的,应当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4、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可冻结、扣划企业*组织的*费?

企业*组织的*费是企业每个*员按月工资比例向*组织交纳的用于*组织活动的经费。*费由*委组织部门代*委统一管理,单立账户,专款专用,不属于企业的责任财产。

在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或划拨该企业*组织的*费,不得用*费偿还该企业的债务。

执行中,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企业的资金存入*费账户,并申请人民法院对该项资金予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项资金先行冻结;被执行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项资金属于*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冻结。——《 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组织的*费作为企业财产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法〔〕号)

*员交纳的*费,除要上缴中组部*费总额的5%之外,在各级*委按不同比例留存。*费使用主要用于培训*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员教育设施等,不能用企业*组织的*费来清偿企业所欠债务。

5、对被执行人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内的资金能否执行?

被执行人名下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执行法院应当查明账户资金的性质,严格区分账户内被执行人自有资金与客户交易资金,并只能对被执行人自有资金予以执行。——《 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内资金能否采取执行措施的答复》(〔〕执他字第7号)

上述答复给我们的实践启示就是,在执行证券交易结算机构、期货交易结算机构等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时,切记要核实清楚相关账户以及账户内资金的性质,避免错误扣划投资者的资金。

6、银行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否执行?

客户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代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拥有的财产权。当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工行浙江省分行、农行浙江省分行、中行浙江省分行、建行浙江省分行、交行浙江省分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执行金融理财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纪要》

用一句话总结即:一旦失信,寸步难行。不信,往下看!

特别想要提醒老赖的是,法院还给你准备了“12大酷刑”,“44个部门联合惩戒”。不还钱,拒不执行?你的人生基本是完蛋了!

12大酷刑

酷刑1:老赖 住房法院可拍卖

*策解读:今后,只有 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平方米的房屋,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那么被执行人名下这套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执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则被执行人名下这套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案例分析:江苏宿迁市沭阳的刘某某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他的 住房被法院拍卖了81万多元,考虑到他今后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从拍卖款中支付给他5万元、相当于当地6年左右的租房费用。

酷刑2: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

*策解读:支付宝、移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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