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全面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使企业正常获得各级财*资金补贴,避免在招标投标、*府采购、项目申报、评先评优及金融信贷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切实引导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应急管理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主动指导服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一是出台制度,主动告知。建立行*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将《安全生产行*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与《行*处罚决定书》一并送达,并主动告知行*处罚相对人处罚信息公示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加强对失信主体指导,增强其守信意识,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是多策并用,助企纾困。在行*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主动通过短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