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诚信中小企业遴选和信用创

近日,广州市“诚信中小企业”遴选和“信用创新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申报。

本次活动属于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评选结果将在第三届广州市“诚信兴商信用智创”主题活动活动现场公布,并对入选的诚信企业和信用案例颁发证书。

活动组委会欢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擦亮“信用广州”城市品牌。

一、活动说明

(一)广州市“诚信中小企业”

1.征集对象

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正常经营满3年或以上的中小企业。

2.基本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守法合规经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年以来获得2次以上税务部门认定的“A级纳税人”,或被海关部门认定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年以来未被生态环境部门认定为环境信用评价红牌企业。

(5)年以来未受过涉及严重失信的行*处罚。

(6)年以来连续正常缴纳社保、公积金。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未完成修复的行*处罚信息记录。

(8)在“信用广州”网站不存在不履约和部分履约情形的履约践诺信息。

3.评定指标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由组委会依据“诚信中小企业”征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4.申报要求

(1)“诚信中小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5)“信用广州”网站企业信用报告(公开版)。

(二)年度广州市“信用创新应用案例”

1.征集对象

市区行*部门,司法部门,在穗有关单位,具有行*管理职能的组织和事业单位,在穗注册企业或在穗有分支机构的外地企业(独立法人)。

2.案例内容

围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易+”应用、信用修复、信用承诺、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主题,反映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信用服务支撑实体经济发展、信用便企惠民、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案例可以文字或微视频形式展现。

3.申报要求

(1)创新案例以文字形式展现的,需提供信用创新举措和实施过程的典型经验、具体成效,字数控制在字以内。创新案例为微视频形式展现的,需提供字以内的简要说明。

(2)报送单位对报送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

(3)广州市“信用创新应用案例”申报表。

(4)案例佐证材料(资质证明、文字材料、图片或影像等)。

二、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组委会自主报送“诚信中小企业”和“信用创新应用案例”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年8月22日至年9月2日。

四、报送方式

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邮寄。

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请于9月2日前邮寄至承办单位广东省信用协会(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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