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提升的公告
尊敬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客户:
根据财*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策的通知》(财教〔〕号)有关规定,江西·农商银行从即日起对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启动借款金额提升(以下简称提额)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额范围
本次提额针对年1月1日(含)后与江西·农商银行(指吉安、上饶、九江、萍乡、鹰潭和景德镇6地市辖内农商银行)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
二、提额规则
根据*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元提高至不超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元提高至不超过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可撤销、不可修改。
三、提额操作时间
即日起至年10月10日17时止,超过提额操作时间不可再提交提额申请。经办农商银行于年10月15日起根据当地资助中心放款指令依次放款。
四、办理流程
1.若您已签订助学贷款合同但尚未放款,请登录江西·农商银行“e百福”app,进入“贷款专区”的“百福助学贷”模块,点击“提额申请”,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见下图)。具体进展可在“申请进度查询”中查看进度详情。
左右滑动查看操作步骤
注意:提交提额申请后,由当地资助中心进行线上审核、经办农商银行线上审批,通过后借款学生登录“e百福”app进行人脸识别线上签约,之后的回执确认、发送放款指令、放款等操作流程不变。
2.若您已签订助学贷款合同且已完成放款,请与经办农商银行联系处理。
五、承诺与约定
1.您提交提额申请,即视为您和共同借款人已经了解且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内容,并已就本次提额达成一致意见。
2.您提交提额申请,即视为您已充分了解助学贷款*策,承诺按照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以及弥补日常生活费的需要合理确定助学贷款申请额,勤俭节约,并承诺配合江西·农商银行开展贷款及其使用范围的审查。
3.为确保助学贷款合理使用,江西·农商银行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了解并监督资金用于指定用途。
4.贷款额度在您的提额申请经当地资助中心审核、经办农商银行审批后,在“e百福”app中显示,并以“e百福”app中签订的电子合同金额为准。
5.如您未在提额操作时间内完成提额申请,则视同您了解上述*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自愿放弃申请提额。
六、温馨提示
1.请您珍惜通过助学贷款资助获得的学习机会,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
2.江西·农商银行不会以贷款提额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等,如收到此类有利益索求的邮件、电话、短信或信息,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江西·农商银行的信赖与支持!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江西·农商银行统一客服热线(省外加拨)咨询。扫码下载“e百福”app
编辑:江商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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