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日前公布多则行*处罚信息公示表。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北仑农商银行)以及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银行与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89万元
宁波北仑农商银行违法行为类型包括: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该行罚款80万元。
刘浩*时任宁波北仑农商银行风险总监,其对宁波北仑农商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刘浩*被罚款4.5万元。
胡颖越时任宁波北仑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其对宁波北仑农商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胡颖越被罚款1万元。
李丹凤时任宁波北仑农商银行零售金融部银行卡中心中心主任,其对北仑农商银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李丹凤被罚款3.5万元。
此前曾被银保监会罚款65万元
第三方信息显示,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早成立于年2月,注册资本.1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永红。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府债券等。
本网查询发现,该行在年和年均有行*处罚记录。
年6月,宁波北仑农商银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员工行为管控不严,抵押评估环节不规范经营”被银保监会罚款65万元。
年3月,宁波市有关部门对宁波市北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波北仑农商银行前身)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查明宁波市北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转嫁成本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客户收取查询费,共收取笔,每笔30元,共计元。转嫁成本由贷款客户承担房产抵押登记费,共计元。依据相关规定,宁波市北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