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宁波银行业推信用卡客户“犹豫期”,办分期业务当日可撤销
澎湃新闻2月1日从宁波市银行业协会获悉,该市39家银行卡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日前签署《宁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自律公约(试行)》,围绕发卡、营销、额度、收费等提出17条自律条款,引导客户审慎负债、适度消费、理性用卡等。
据介绍,“客户犹豫期机制”是《自律公约》的一个创新:
客户办理分期还款业务、现金分期业务、汽车分期业务后,可在当日营业结束(业务发生系统日终)之前向经办行申请撤销,银行不得另行收费。
信用卡主要是满足金融消费者日常、高频、小额的消费需求,但有些消费者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消费,背负了超出偿还能力的大额信用卡贷款,甚至“以贷还贷”“以卡养卡”,还有的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及金融机构风险累积。《自律公约》就单人多行多头授信(透支)额度共享管制、申请提额单次额度比例、提额间隔时间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引导客户审慎负债、适度消费。在发卡规则方面,提出不向无稳定收入来源者发卡(学生除外);营销管理上,提出不得通过“盲呼”等向不特定客户电话营销;额度管理上,提出审慎办理提额操作,原则上信用卡固定额度已达到10万元的,单次提额比例不得高于20%,两次提额间隔不小于3个账单周期;单户现金分期额度方面,提出单户 现金分期额度不超过20万元且不得超过总额度50%,最长现金分期期限不超过24个账单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