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理论是什么?以及民族国家与财政国家的概念是怎样构建的?本文将阐述自己的观点。
1.信用理论的演化发展西方经济学的信用学说以对信用功能的划分为特征,经历了三个阶段性明显的演化发展过程:第一阶段的信用媒介论,第二阶段的信用创造论和第三阶段的信用调节论。第一阶段由信用媒介论主导,代表人物有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及约翰·穆勒。斯密最早提出信用在商品交换中所充当的媒介作用,李嘉图在信用的媒介作用问题上和斯密有一致性,但是也存在差异,他指出了如果对信用的使用不当则可能产生危害,约翰·穆勒则在斯密和李嘉图的基础上开始探讨信用的性质,他提出“生产手段不能由信用增加,只能由信用转移。”
其次,信用对生产产生积极意义的前提是,信用体系最终将资本转移至商人和生产者手中;如果信用体系将资本转移至不事生产的阶级,将对社会生产造成危害,社会财富的增加更是无从谈起。第二阶段由信用创造论主导,代表人物有约翰·劳、麦克鲁德、熊彼特等。约翰·劳在法国短暂地担任过财政改革的负责人和事实上的中央银行行长,他试图利用信用创造和增加货币财富,解决法国的财政赤字问题。尽管实验失败了,但是他认为信用可以创造财富的观点可谓是信用创造论的先声。在约翰·劳进行的改革失败后,信用创造论随之沉寂了余年,直至麦克鲁德在《信用的理论》一书中重提并发展了信用创造论。
他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一种信用,而货币和信用都是财富,它们都具备购买力,因此信用理应被视为生产资本。信用调节论即信用理论发展的第三阶段,盛行于20世纪20-60年代,代表人物有梅纳德·凯恩斯、阿尔文·汉森、萨缪尔森等。凯恩斯主张,经济危机的根源在于“有效需求不足”,国家应当以宏观货币政策作为手段,增加货币供给量避免经济危机。汉森在凯恩斯理论的基础上,认为国家应当利用宏观财政政策干预经济,货币信用作为补充性的金融手段使用。
他的学生萨缪尔森继承和发展了汉森的理论,强调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调节中协调对信用供给产生的影响。国内学术界对于信用问题长期以来也是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