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治疗最好医院 http://news.39.net/bjzkhbzy/180608/6314286.html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及城市容纳人口的压力不断增大,北京等城市出台了严格的落户*策、入学*策以及房屋、车辆的限购*策等,这使得一线城市的户口指标及类似资格成为了社会稀缺资源。以北京为例,落户指标是目前劳动者做出就业选择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解决北京户口对应的条件一般是要求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固定期限(如5年)的劳务。但正式入职拿到北京户口后,不少人跃跃欲试想离开目前的用人单位另谋高就,那么解决户口后即违反约定离职会有什么后果呢?一、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关于服务期范围的争论也从未停止过。《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约定服务期的条件为“六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二审稿则将“六个月”改为“一个月”,三审稿及之后则取消了“时间”和“脱产”的限制。最终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在第二十二条对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作出规定,即“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上述二十二条与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形。也就是说,“解决户口问题”既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的情形,也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二、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情况纵观近五年的此类案件判决情况,均是用人单位以“落户”、“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与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并约定了违约金,劳动者得到特殊待遇后在服务期限未满时离职被起诉的情况。法院对此类案件的态度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不支持违约金,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判决劳动者支付适当补偿。此前,法院普遍认为这类协议虽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因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而归于无效,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判决劳动者给予用人单位适当的补偿。如在某案中,张先生在落户手续完成后不久即提出辞职,有违协议约定,其辞职行为势必给该公司在人才引进及招用同岗位人员方面带来一定的损失。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法院酌情判定张先生应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元。(二)支持违约金及其他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在年的一份法院判决中,笔者发现法院首次支持了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非京籍毕业生梁某与北京一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7年,梁某获得北京户口,谁知仅一年后,梁某即行离职,法院判处梁某支付学校违约金、人才引进费共31万元。法院认为“落户指标”不适用服务期规定,但其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属于有效合同,判决其支付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及人才引进费。本期观点律师: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王振嵩律师小结不少人人认为31万拿到北京户口简直太值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民法上属于平等民事主体,民法最重意思自治,从法院对此类案件的态度来看,支付少许补偿费用即可全身而退的时代已经过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劳动者要为自己做出的一切承诺负责。除去赔偿金的问题,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信用时代,笔者在此提醒劳动者,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切莫为了低成本获得北京户口等稀缺资源失去诚信,对未来的职业生涯产生负面影响。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