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开展第一批检验检测机构ldq

中科白癜风四大惠民活动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71020/5778567.html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 批检验检测机构“双随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陕市监发〔〕97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省局《年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要点》,为提升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批监督抽查机构为建工建材检验检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监督抽查对象和比例

本次监督抽查的对象为全省获得CMA资质认定的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比例各市不低于10%,覆盖机构不少于90家,其中以往年监督抽查存在问题的、涉投诉举报、不参加省级能力验证或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未按时完成统计直报的机构列为重点抽查对象,具体名单由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负责抽取。

抽查依据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监督抽查主要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号)、《年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要点》及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二)重点工作任务。重点检查建工建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检验检测结果是否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是否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是否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篡改编造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伪造其它机构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交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能的及时填写案件线索移交单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涉嫌构成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安排

年4月至7月,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分为机构自查、现场检查、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实施。(一)机构自查阶段。4月1日至15日。各建工建材检验检测机构从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省局文件”栏目下载《年建工建材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按照自查表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报告报辖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各机构应积极参加“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活动”,签署“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书纳入体系文件管理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辖区县(区)级市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市级监管部门对普查情况开展督查,督查比例不得少于30%,对近三年受过行*处罚、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涉投诉举报的机构进行约谈,扎实推进监督抽查工作。(二)现场检查阶段。4月15日至7月15日。完成参与监督抽查人员培训,评审员分组,确定监督抽查对象,全面开展机构现场检查。本次监督抽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由各检查组提前24小时告知被检查机构,被检查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逃避现场检查。本次监督抽查通过陕西省检验检测监管综合平台进行,各检查组监督抽查结果通过平台报各市市场监管局及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在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工作由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省局将对现场检查工作进行随机抽查。(三)工作总结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全面完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对全部监督抽查情况汇总后向省局提交工作总结;各市级市场监管局于7月30日前向省局提交监督抽查工作总结,立案调查的于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报省局。

工作分工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负责抽取监督抽查对象及选派专家(专家劳务费差旅费暂由省局承担);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相关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置,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参与现场检查并做好配合工作。

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全省检验检测机构中开展诚信守法倡议行动,强化自律自觉,规范从业行为,恪守诚信守法。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积极签署诚信守法承诺书,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二)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做好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充分评估监管风险,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顺利完成建工建材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任务。(三)创新监管方式。各级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精细化监管,注重通过举报、投诉信息主动发现线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信用监管相关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检查、行*处罚信息;注重强化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作用,规范统一监督抽查要求和内容,提升监管效能。(四)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工作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检验检测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有价证券或礼品等,不得参加检验检测机构组织的任何形式的参观或宴请等。(五)做好宣传引导。结合监管实践,多措并举,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形成宣传声势,提高监督抽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提升社会各界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qfhqj/421.html


苏ICP备09012885号-7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