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颜)据兰州法院网10月25日消息,10月24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纪委书记、监事长王蓉生受贿一案。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年至年,被告人王蓉生利用担任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纪委书记及监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王蓉生做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兰州市部分人大代表、*协委员、各界群众及被告人亲属等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