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

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加快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专利供给质量,优化产业专利布局,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根据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年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1.我省确定的23个重点产业链:数控机床、光子、航空、重卡、生物医药、钛及钛 、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输变电装备、乳制品、民用无人机、氢能、增材制造、钢铁深加工、乘用车(新能源)、物联网、富硒食品、煤制烯烃(芳烃)深加工、铝镁深加工、陶瓷基复合材料、智能终端、传感器等。

2.我省重点产业“揭榜挂帅”重点专项所涉及的产业。

3.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西安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相关技术领域技术研发水平处于行业 ;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2.具有良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原则上不少于40件。没有非正常知识产权申请(注册)或已整改到位。

3.近两年度未受到行*处罚或者失信惩戒,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网站记录为准。

具备以下条件的申报单位优先申报:

1.已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或验收的单位。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

3.获得中国专利奖或陕西省专利奖的单位。

4.我省重点产业“揭榜挂帅”重点专项技术需求方(知识产权归属方)单位。

5.拥有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的单位。

6.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主要发起单位等。

申报单位也可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产业链上或申报技术领域相关联的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三、支持方式

择优支持, 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目接受省知识产权局、省财*厅的验收与监督,验收不合格项目不予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高价值专利培育合同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等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定期提交项目执行进展、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等。

四、项目任务

1.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组织体系和保障体系,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制度。

2.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梳理产业链专利布局情况,形成现有高价值专利目录,加强高价值专利全生命周期管理,锻造优势长板,补齐弱项短板,培育高价值专利。

3.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跟踪产业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攻关方向和重点研发团队,做好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开展标准必要专利研究布局,挖掘培育高价值专利。

4.促进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加强高价值专利信息利用,推动高价值专利实施,或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向产业链上企业转移转化,推动产业链融通发展。

5.发挥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效应。巩固和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及时归纳总结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带动产业领域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五、项目目标

1.在实施期内(暂定1年),产出一批高质量专利(申请)和专利组合,相关领域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有海外同族发明专利申请合计增长不低于30件。

2.形成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报告,包括含专利生命周期的高价值专利目录、产业高价值专利布局情况、培育方向等内容。

3.专利(申请)转化实施效益明显,企业专利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内容一致,存于U盘或光盘中。申报材料包括:

1.《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发明专利清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或 认证缴费票据,或省验收证书)等。

4.《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相关要求

1.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于年4月8日前直接报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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