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举措江苏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打通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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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8月10日电(李静晔)为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度,近日,江苏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8月10日,江苏省*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中小微企业一般缺少抵押物,银行缺乏准确掌握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的手段,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世祥在会上表示,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江苏出台了《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有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通过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既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可得性,也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可靠性。

人民网注意到,《若干措施》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中小微企业达到万户,平台普惠贷款余额超过亿元,占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信用贷款余额占比达到20%以上。

张世祥指出,《若干措施》包括五个部分,即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共提出20项工作举措全面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在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上,《若干措施》提出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江苏省级节点。推进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带动引领其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对接省级节点。

在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上,明确实施信用信息共享清单管理,压实信用信息共享责任。提出发挥省级节点作用,强化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依法依规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批量推送等基础性信用信息应用。

在建立优化信用信息服务上,《若干措施》提出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监测体系,出台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获得贷款企业风险研判指引,并引导金融机构应用。探索“线上公证”“线上仲裁”和金融数据直达线上诉讼、仲裁接口,建立金融纠纷高效处置机制。

《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授权统一管理和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授权制度,保障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权、异议权,加大对违法行为监管力度。

为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若干措施》从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策支持、开展推介活动、开展示范创建、加强监测通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在推进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中,《若干措施》提出将依托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开展建设。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钱东平表示,两平台的依托是对江苏省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成效的一个充分肯定与高效利用,将为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打通一条数字信用信息的“快车道”。

据悉,截至7月末,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经有注册企业.6万户,上线金融产品个,入驻金融机构家,累计帮助24.3万户企业成功获批授信2.32万亿元。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目前已归集涉企的信用数据项、6.3亿条,帮助2.21万户企业获得征信支持类融资.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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