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

刘云涛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70519/5387123.html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工程和系统性工程,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投标制度作为一项市场准入制度设计,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有效组织模式。招标投标领域不仅是市场主体信用集中体现的环节,也是是社会信用体系重要支撑之一。

当前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处于特殊阶段。长期以来,招标投标领域涉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多个当事人,由于不同利益主体的切割,导致信用信息记录碎片化和信息孤岛现象尤为突出。

在招投标交易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了交易机会的减少、交易效率的降低,增加了交易成本,也是导致招标投标领域出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行*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和失信行为的根本原因。

年,国务院曾发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其中明确提出:“国家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的战略目标;年,国务院公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其中专题对招标投标信用建设提出目标和要求,为我国今后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年8月,温州市人民*府响应国家要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积极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规范应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强化企业信用和合同履约评价信息应用,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推进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具体体现在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投资者收集信息的成本,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增加市场流动性上。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建立的“工程建设领域综合诚信数据库系统”经过不断创新与发展取得了新成果。截至目前,“综合诚信数据库系统”建立的交易单位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平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登录相应界面能查询到所有交易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行业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反映的所有实时信用信息。该平台实现了一张网“一站式”诚信数据查询和互认共享,打破了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自建自管的“信息孤岛”现象。

此外,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的作用还体现在能够监测角色,通过跟踪评级、评级观察等手段揭示招投标领域信用风险,有效防止因信用风险诱发的工程质量和其他社会风险;并且能够认证角色,通过在监管规则、工程合同中广泛依赖和使用外部评级结果识别风险特征,设定信用要求,作出招标投标决策。

8月初,天津市河西区积极落实*策要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招投标活动中,河西区要求各建设单位在评标办法中设立资信评分,作为招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的评审条件。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日常监管工作中,对河西区依法招标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专家抽取、开评标活动等环节,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纠正查处,此举让诚信成为了企业的“通行证”。

推进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就要建立涵盖招标投标情况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首先,要建立并完善企业与个人的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制度。采取强制性征集、重点征集和引导性征集的方式,征集范围包括市场准入、信息采集及查询范围、不良信息提供、异议和投诉、保障信息的准确和安全等。其次,要建立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两类信用信息披露系统。通过*府引导、行业鼓励示范,建立以信用信息采集、提取、分类、存储、传输、共享为主要内容的联合征信交换共享平台。 ,要建立信用奖惩机制。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来为各个社会的主体信用行为提供最有效的制度保障。

在推进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创造和维护公平的交易环境,使参与招标投标的各市场主体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保障,同时还要强化招投标领域的监管,重点是做好交易活动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本文素材来源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等,由中保数智 整理,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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