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搬运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TC-)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搬运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集装箱制作环节中涉及到各种物料的搬运、存储、装卸货等过程,现将此过程替换为自动化、智能化、高安全、可持续运行的解决方案,本次招标需完成成品集装箱从成品下线区到集装箱堆场的无人搬运,以及木地板从卡车到地板库的自动搬运。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除提供相应设备外,还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软硬件调试、试运营、培训、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内容,需满足甲方要求的所有功能。本次招标设备包括:集装箱无人搬运车5台,用于成品集装箱搬运。无人驾驶平衡重叉车2台,用于木地板搬运。整套设备均为新制设备。交货期限:合同生效日起天(含安装调试时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搬运装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搬运装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凡有能力承接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项目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注册的法人,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厂商应是设备生产厂家或是在中国国内从事设备专业销售的公司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须提供证明文件影印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的投标均被否决;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被否决;
3、投标厂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提供声明式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询无异常截图用以证明投标厂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上述网站有关查询截图)
5、未被列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特殊关联企业清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09月15日09时00分到年09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网上报名: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付款凭证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10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10月12日09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邮箱:zchyzb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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