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大所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室开展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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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室

责编:运营事业部

年4月22日下午,泽大所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室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学习交流活动。王伟华律师、李芳律师、罗飞律师、张利云律师、潘炜炜律师、王溢峰律师、王南律师、章珺涵律师及律师助理王雪参加了本次交流会。

本次交流会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部分为年4月新颁法律、司法解释纵览,第二部分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交流学习。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4月新颁法律、司法解释纵览

交流会伊始,律师助理王雪简要介绍了年4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及司法文件。

随后王伟华律师进一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的涉企条款并同参会律师展开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24条、第25条、第30条、第31条、第58条、第60条、第64条所规定的培训上岗制度、学徒制、企业参与举办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以及开发职业教育专业教材、职业教育信息化的建设与融合应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等内容,以及前述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适用,都可以指导律师为企业提供诸如起草或审核协议与规章制度等服务时的法律适用与协调。律师在为企业提供顾问服务时应对前述条款予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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