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对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证天通(北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通报”。
(图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报提出,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证天通(北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职尽责,导致出具的结算审核文件与现场实际不符,并存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承担本项目人员的名义和印章的行为。对此,给予通报并实施信用评价扣分管理。
具体通报内容如下:
接到关于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清区三庆青年城东区消防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文件和中证天通(北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清区三庆青年城西区消防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文件(具体由中证天通(北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实施)存在成果文件与实际不符反映后,我局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1月24日,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美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长清区三庆青年城东区消防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约定服务范围为工程结算审核。
年7月15日,中证天通(北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美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长清区三庆青年城西区消防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约定服务范围为住房维修资金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核、竣工结算审计等造价咨询业务。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约谈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证天通(北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后,发现上述两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职尽责,导致出具的结算审核文件与现场实际不符,并存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承担本项目人员的名义和印章的行为。
三、处理意见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证天通(北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造价咨询活动中存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承担本项目人员的名义和印章的行为,均违反了《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调查核实情况,现决定对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证天通(北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刘鲁文、韩爱华,进行通报,并实施信用评价扣分管理。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