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数据将纳入信用信息监管,个人征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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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代财经作者:时代财经冯忆情编辑:贾红辉1月11日,央行银行草拟《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央行表示,在《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征信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数字征信时代,征信新的业态不断涌现,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征信业务规则,导致征信边界不清,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出现。“最新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是对原来《征信管理条例》的进一步补充,特别是把个人征信的信用信息范围扩大了很多,包括消费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等都算作是个人的信用信息,这对整个行业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1月14日向时代财经表示。于百程认为,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个人数据泄露问题不断发生,把更多的个人信息纳入到《办法》里面,是强调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未来,开展这些个人信息的处理、加工等业务,可能不一定都要获取牌照,但是可能需要和有征信机构牌照的公司合作或者进行备案。现在很多做相应业务的公司也是在观望,看看到底是应该怎么做。”制度建设进展缓慢一直以来,我国征信行业是国资背景企业占主导地位。虽然近年来尝试推进征信体系市场化建设,但是在个人征信领域的进展相当缓慢。“个人信用相关数据都由各个部门把持,不与其他部门共享,形成一个一个孤岛。只要有数据孤岛存在,就无法得到个人信用的完整画像。企业征信相对容易做到,因为工商、税务和法院之际早就有信息共享。”北京懒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劲松1月13日向时代财经表示。目前,国内具备个人征信牌照的机构仅有两家,分别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央行征信)和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年2月,百行征信获得第一张市场化个人征信牌照。之后,其他机构均未获得个人征信牌照。年12月4日,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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