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正在进行中!
今年年报的 消息~
一起来看看吧!
01年报对象凡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02年报时间01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
02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年3月1日至年6月30日。
建议结合往年报送日期或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进度合理确定年报时间,尽早完成年报,逐渐形成定期年报习惯。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尽早年报可累积社会信用,在享受*策扶持、获批银行贷款、达成商业合作等方面获得便利。
03年报通道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报送年报。服务步骤
扫码下载“浙里办”APP
首页搜索“个体户年报”进入页面。
按要求绑定个体工商户,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