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有子的一句话,给古今注家带来了不少困惑,解说可谓五花八门,但很少出现让人满意的译文。这句便是“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出自学而篇第十三章,原文是: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关于这一章,看到的比较通行的译文是:有子说:“讲究信用而合乎事实,说过的话是可以得到实践的;恭敬而能合乎礼节,这样才能远离耻辱。所以依靠的都是可以信赖的人,这样也是值得尊敬的。”
这个译文,前两句还说得过去,第三句总是觉得很别扭,与前两句衔接不好,也不太合理。《论语》的修辞手法,有很多排比句,还有很多对偶,非常精彩。这一章也是对仗工整,可是把第三句按这样解释的话,语气也差了点。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信就是诚信、信用。哪什么是“近于义”?这个“义”包含了道义、法度、客观规律或是社会约定俗成的因素在里面。
比如说你女朋友遇到了麻烦,你要遵守承诺,用合理合法又合情的办法去帮她去摆平,这就是信近于义。因为你要遵守的承诺,也就是你要付出的信用、诚信是符合社会法度的,那就“言可复也”。
这个言是指你说过的话,也就是那个承诺、约言。复是实践的意思,《左传》中多次出现“复言”二字,就是践行诺言的意思。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就是说你的诚信符合道义,那么你的诺言就可以兑现。反过来,你为了给女朋友出气,承诺去杀人,这就不是信近于义了,自然言不可复也。
孔子周游列国时,在蒲邑遭到围困。孔子的弟子公良孺要跟蒲人拼命,蒲人有点害怕,对孔子说你只要不去卫国,就放你走,并要求孔子发誓。孔子听后马上盟誓说决不去卫国。
等蒲人放了孔子,孔子掉转马头直奔卫国。孔子的弟子不解,老师天天教导我们讲诚信,他怎么不遵守诺言?孔子说自愿说的诺言才叫诺言,被逼着发的誓言,连鬼都不听。孔子说的这种诺言,便是信不近于义的意思,自然无法践诺。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与前一句意思相近,就是对人恭敬,也要符合礼仪规范,合乎常情。现在我们见到领导,握手问好就就符合规范。要是见了领导就跪下磕头,就是恭不近于礼。即使真磕了头,不但让领导难堪,自己还得受嘲讽和讥笑,也就是受到了耻辱。
现实生活中,对那些见到领导谄媚过头的,也会遭人唾弃。还有就是你越唯唯诺诺,领导骂你越肆无忌惮。这就是恭不近于礼造成的。如果你见到上级大大方方、不卑不亢,谁也不敢小看你,自然就远离耻辱了。
最难解说的就是“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这句。很多人把“因”解释为“依”,可能是受朱熹的影响。朱熹的注是“因犹依也,宗犹主也”,不知道他的依据是啥。杨伯峻先生也把“因”解释为依靠、凭借。朱熹把“宗”解释为“主”还说得过去,可有些人是把“宗”解释为尊敬,实在理解不了。
有人觉得李零先生解得较好,他把“因”解释为姻亲,把“宗”解释为血缘关系。所以他的解释是姥姥、舅舅家,虽然比不上爷爷家,但如果不失亲近,也等于宗。把李零先生的这个话再理一下,就是姻亲照样亲,也是同宗。
其实查一下字典,“因”有沿袭的意思。《论语》中也有这样的话,“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这个因就是继承、沿袭的意思。
把因解释为沿袭,那“亲”作何解?大多数人解释为亲近、亲人之意。其实宋明理学和心学相争的时候,对“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中“亲民”的解说就有争执,按朱熹代表的理学来解,是“新民”。按王阳明代表的心学来解,是“亲民”。总之,通过这个例子来看,“亲”通“新”。
这样一来,“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就可以解释为继承而不离开创新,这才是正道。“宗”可以理解为宗旨、正宗,引申为天理、天道、真理或正道。
如此的话,“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可以解释为:“诚信符合道义,诺言就可兑现。恭敬合乎礼法,就会远离耻辱。继承不离创新,便是符合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