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山东省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名单的通知》(鲁信用办〔〕6号),确定了6个城市为山东省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其中烟台莱州市、栖霞市、海阳市上榜,入选城市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第二批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创建,旨在充分发挥先进城市的示范带动和表率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工作安排,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我市的莱州市、栖霞市、海阳市成功入选。同时入选的还有莱西市、青州市、肥城市。

城以信而兴。信用是城市的金字招牌,烟台3市成功入选省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是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成果,也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信用在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渗透度,为城市发展赋予信用的力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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