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厅关于

陕工信发〔〕58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局,韩城市工信局、财*局: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省工信厅、省财*厅联合组织开展第十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六大支柱产业,冶金、建材、食品、轻工、纺织五大传统产业,人工智能、云计算与大数据、物联网、增材制造、光子、量子信息、空天信息等新兴产业,以及物流、建筑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陕西省行*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4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被列入陕西省科研信用体系黑名单。

三、具体要求

(一)企业按要求编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包括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报告内容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相关附件登录省工信厅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gx/476.html


苏ICP备09012885号-7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