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30日消息(记者宓迪)同被用作企业信息查询工具,企查查和天眼查之间的矛盾进一步“白热化”。近日,企查查方面宣布称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请民事诉讼,而天眼查方面则表示已准备反诉。
“矛盾”升级背后,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天眼查方面此前同样曾将企查查方面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此外,双方均存在因宣传内容不当相关的原因而被监管处罚的历史。
违法使用国家机关名义
天眼查曾被罚10万元
6月29日,企查查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起诉天眼查不正当竞争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企查查方面称,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请民事诉讼,要求天眼查方面立即停止在商业宣传中使用“财*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中国唯一一个开放式企业信息查询平台”等误导性用语,并请求被告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万元。
图源于企查查微博
《公告》表示,天眼查方面的商业宣传中使用“财*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等用语违反法律规定,具有虚假性,且误导相关用户认为天眼查产品是国家*府开发运营,由*府部门主管,拥有*府背书的工商信息查询工具。
天眼查方面则表示,天眼查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所投资的企业之一,年3月获得其领投A轮高达1.3亿元人民币的事实被众多媒体报道。天眼查所发布的广告均属实、并获得各管理部门批准。
记者留意到,天眼查微博认证为“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年6月11日,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而处罚原因则与天眼查的宣传内容有关。
图源于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处罚决定书
行*处罚决定书表示,当事人在其名称为天眼查的APP进入画面中对外宣传“财*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在华为应用市场天眼查APP下载界面应用介绍中对外宣传“天眼查是国家财*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的商业安全工具”。
上述行*处罚决定书称,经查询,当事人的股东出资之一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成立的第二支直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财*部主要出资设立,但在广告中违法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
行*处罚决定书认为,当事人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在广告中违法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的违法行为。
6月30日,记者在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