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申税小微,我们公司在签订一份合同时,对方需要我们出具有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请问在线可以开具吗?
当然可以啦!告诉您一个好消息,现在纳税人可以自行在电子税务局里开具带有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表啦!方便快捷,具体操作请您往下看。
如何查询自身纳税信用等级
纳税人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模块查看评价结果。
1
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
2
选择评价年度—点击查询
3
点击“查看详情”可看到企业的“纳税信用扣分明细”和“纳税信用动态管理记录”。
4
点击“评价信息出具”,可下载、打印“纳税信用评价信息”。
申税小微,我再问个问题,如果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评价吗?
完全可以的。纳税人如果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提交复评申请。
如果对当期未予评价结果有异议,也可申请补评。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提交补评申请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此外,自觉纠正失信行为并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
纳税信用评价越来越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我们可得好好维护呀,谢谢申税小微!
不客气。重视纳税信用评级,更好享受纳税服务福利!
相关*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5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1号)
上观号作者: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