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将于6月30日结束。依据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法定申报期限。纳税人需汇总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并在此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或补税。税务总局开发了便捷高效的个人所得税APP,纳税人可从各大主流应用商店方便下载安装,登录后可实现一键办理。如果纳税人需要有关帮助,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问询。
个税年度汇算倒计时
相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部分图解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