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讯据国家发改委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保供稳价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促进能源安全保供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对进一步签实煤炭中长期合同、加强合同履约监管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强调,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全部通过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线上平台录入确认并在线签订诚信履约承诺,全部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所有签订和录入合同要尽快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下称《价格机制》)明确的合理区间协商确定价格水平。
《价格机制》指出,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近期阶段秦皇岛港下水煤(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元(含税)较为合理,上下游能够实现较好协同发展。综合考虑合理流通费用、生产成本等因素,《价格机制》还相应明确了煤炭重点调出地区(晋陕蒙三省区)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
《通知》要求,供需企业要每月线上报送合同履行情况,保证单笔合同月度履约率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约率不低于90%。发改委对今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组织专项核查,重点核查签订全覆盖、价格机制签订落实、履约执行等情况。对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将视情实施约谈、通报、信用惩戒和追责问责等措施。
近日,发改委曾召开电视电话会,对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会议要求,要做好煤炭市场供需调节,保障产能合理充裕,加强储备体系建设,完善中长期合同制度,着力强化履约监管。
会议还要求,要强化煤炭市场预期管理,健全生产流通成本调查制度和市场价格监测制度,规范价格指数行为,对价格超出合理区间的行为及时采取提醒、约谈、调查、价格干预等各种手段和措施,引导价格合理回归;要加强煤、电市场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反垄断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